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地址:委托方:受托方:签订日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1地址: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地址: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物业用房座落位置:物业服务备用房面积: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一、房屋共有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有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本、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二、房屋共有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有设施设备是指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有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三、环境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有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小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的清运。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的消杀。四、绿化养护: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五、治安: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但不包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2、巡视本物业内各公共场地(所),制止违纪、违规行为。3、在公共区域内危及住户安全的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2六、消防:1、制止在本物业区域内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保持本物业区域的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2、对本物业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七、交通秩序与车辆管理:1、维持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2、不承担车辆的保管及保险责任,不承担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八、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合同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6、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7、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合同事项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8、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9、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2、依照本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3、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合同事项的行为;4、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5、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6、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7、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8、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3第四条管理服务费用一、步梯住宅物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二、电梯住宅物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三、别墅物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四、商铺物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五、业主/商户出租房屋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业主/商户交纳或业主/商户指定由承租人交纳(由承租人交纳的,需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并向乙方提供一份租赁合同复印件)。承租人未按时交纳的,业主/商户负连带责任;六、房屋维修基金按每平方建筑面积元代收,房屋建筑的公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费用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