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概念在《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有明确的定义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区别1、从支出的概念上看: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可以说基本支出是“养人”的费用,项目支出是“做事”的费用
2、从支出的内容上看:基本预算支出其内容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
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3、从支出的保障原则上看:基本支出是日常所需的必要支出,预算资金的安排首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其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一般列为基本支出的就不容易变动
项目支出是计划性支出,具有可变性,结合当年财力状况进行安排,在财政资金支出紧缩时,可以暂停、暂缓列支等
4、从结余结转的情况来看:当年未支出的财政预算拨款按照性质划分为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
当年未支出的基本支出预算拨款全部为结转资金,基本支出没有结余资金
项目支出有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对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要记入结转资金,对下一年度不是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要记入结余资金;对某一预算年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