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称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制度编号YJSW-ZD-2016-01编制部门综合办公室实施日期第一条目的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提高办事效率,并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乌海易嘉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责3
1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差旅费报销手续
2财务部负责借款和差旅费报销的支付
第四条出差办理程序4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副总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由部门主管副总签字后,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综合办公室根据“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部门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旅费,在发月工资中扣除
6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第五条费用标准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天)5
2伙食补助费:(天)5
3市内交通费(/天)5
4交通工具标准:工具/人员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出租车副总级普通舱软卧软座二等舱实报实报部门经理级预申请硬卧硬座三等舱可乘实报其余人员——硬卧硬座三等舱可乘预申请一级城市: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大于1600亿且市区人口大于200万的城市: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深圳、香港、澳门、重庆、成都、西安(18个)二级城市: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