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培养员工廉洁、勤勉、守纪的精神,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并根据公司业务状况,规范出差行为,强化内部按制和监督制度,即保证公司员工出差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又达到节约开支,除低成本的目的,遵循“统一管理、规范程序、控制费用”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短期出差全体员工;2
实施项目的项目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具体管理规定3
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申请,注明出差时间、目的地、计划行程、返回日期及交通工具等,经相关领导核准,方可出差
如遇特殊情况,由领导临时派遣的,可先行出差,返回后补申请
出差人员申请批准后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预支差旅费备用金
员工出差借款额度由财务室依据出差人数、时间及地点等核定,原则上借款数额≤(每日住宿费+出差补贴)×出差天数×出差人数+往返车票款(机票由公司统一订票)
员工出差借款由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
所借款项原则上应在出差结束一周内报销清还
如仍需借款的,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如因正当原因不能及时报销清还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延迟报销清还;否则将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减期所借款项
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款
出差人员返回后,须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相关审批后办理报销
如预支差旅费用有余额,限定还款时间为一周,逾期从本人工资中扣除;3
员工出差期间,除因患病或特殊事由外,不得拖延或绕行它处,如因私事逗留或请假,非因公范围内的差旅费不得报销;3
员工出差携带的公物,如需要另支付运费、交通费等,应附单据或证明方可报销
因驻外产生费用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