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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和报销制度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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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和费用报销制度目录第一章借款第二章日常费用报销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第四章报销凭证填制要求第五章其他规定说明:本制度为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制度,关联公司请参照执行。第一章借款-1-一、借款申请借款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杂项费用、差旅费用及各种临时性周转需要。公司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向财务人事部申请,借款时须按要求填列《借款单》各栏,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向财务人事部领取。二、预付款申请预付款是指在采购物品、设备和服务交付前,需要预先支付的款项(如预付服务外包费、合同预付款等)。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将收款方的付款单通知财务,并向财务人员出具经批准的采购单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完备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三、备用金对于经常出差或日常业务频繁,需要一定量现金周转的员工,可填写《借款单》申请备用金。备用金额度须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并于每财年结束前归还(公司的财年与日历年相同),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除。公司对已申请备用金的员工,将不再另行支付其预付差旅费(机票、车票款除外)四、还款期限1、出差借款的还款期限出差费用报销应在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销,否则所有暂借款将从出差员工次月税后工资中扣除。2、其它借款的还款期限经办人借款时须写明还款期限,并应在到期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过期不结账者,财务人事部有权从经办人次月税后工资中扣除。所有借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人事部讲明原因,同时须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同意,方可再借款。第二章日常费用报销以下所列可报销的费用,都必须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支出的费用,是受公司委派、办理公务,公司未允许的花费,一律不准申请报销。一、无项目费用1、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金额超过10000元要附明细清单。2、交通费:含本市出租车费、公交车费、过路费、停车费、汽油费、保养费。3、招待费:要在发票背面注明参加人。4、会议费:报销时要附会议通知和会议议程。5、培训费:仅指公司及各公司批准参加并准予报销费用的培训。6、维修费:要列示维修项目。7、运杂费:要提供运送物品清单。-2-8、租赁费:要提供租赁物品清单。9、其他费用:指与公司及各公司业务有关的未列明的费用。二、项目费用项目费用报销:凡是为某个已立项的项目工作而产生的费用,包括采购设备费、配件费、差旅费、本市交通费、快递费、运保费、业务招待费等,应在报销时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号,以利于成本归集和项目核算。如果同时为几个项目工作,应由几个项目分担费用。凡报销人不填写项目号和项目名称的报销单据,财务人员则将其记入非项目费用。第三章、差旅费报销一、出差定义:出差是指经公司领导批准或委派离开本市进行的各项公务活动。二、交通工具的选择:出差人员应尽量按经济和效率平衡的原则选择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如汽车、火车、飞机等。如果时间允许,应尽量选乘高铁或打折机票的飞机前往,以节省出差费用。如乘坐飞机,出票后尽可能不改变行程计划,以免产生改签费用。三、出差参展: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费用。四、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部门经理特批。部门经理的交际应酬,应请示总经理批准。五、陪同考察:凡受公司指派陪同宾客前往外地参观者考察,其各项开支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需要总经理特批。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不得回公司报销费用。六、受邀考察:凡受外公司和个人邀请赴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公司均不再予以报销。七、外公司人员:为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支出经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八、顺路探家: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或办个人私事的,其相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九、出差控制: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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