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为了掌握全县动物疫病免疫状况、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科学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2014年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监测计划,请各基层站和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监测标准和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和规范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家畜布鲁氏病等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定期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评估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发布预警预报,消除疫情隐患,为科学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动物疫病监测按照集中监测与常规监测、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积极探索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模式,大力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和主要任务动物疫病监测实行分级负责制
每年进行两次集中监测;在集中监测的月份之外进行月度常规监测;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发展及时组织进行应急监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县畜牧局负责制定、调整本辖区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
具体监测工作由同级疫病监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作为无规定动物疫病县,工作中结合疫病净化评估的需要,制定监测计划,同时加强出口饲养场及周边区域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
在春、秋季集中免疫之后,于6、12月分别开展一次集中监测;月度常规监测随时进行;在国内、周边地区和辖区内发生主要动物疫病和新发动物疫病时,及时组织进行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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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兽医检测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品代规模饲养场、屠宰场、活禽交易市场和自然村的血清学监测和部分病原学监测,组织基层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汇总、分析和评估全县疫情状况
负责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测质量的监督抽查
做好部、省、市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