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吉安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请示吉安市民政局: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实现行业自律,树立物业企业新形象,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和会员的正当权利,及时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充分发挥好连接政府和企业的纽带、桥梁作用,更好的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服务,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性地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
特此申请成立吉安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望予以批准
现将本协会的概况汇报如下:一、协会名称:吉安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二、协会性质:民间自发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三、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和带领本协会会员,坚持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方针;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维护会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及时反映广大会员的愿望和诉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四、协会成立必要性:行业协会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深化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并且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政策的持续推进,以及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在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在提升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有必要这样一个平台来规范、促进我市物业行业的逢勃发展
五、协会组成: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组成
1、单位会员的要求: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企业集团,不分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凡拥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成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2、个人会员:热心物业管理事业,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职业经理人、专家、学者,经申请可以加入本协会
3、自愿加入:采取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4、协会机构: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六、协会主要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