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携鼎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劳动管理准则与员工行为守则,保障劳动安全,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依法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上海携鼎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直营门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员工,指依法与公司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雇员统称
第四条: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和实施细则,依据本条例制订
第二章:员工招聘第五条: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尊重宗教自由,提倡种族平等,明令禁止招聘人员在招聘作业中,存在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地区等方面的就业歧视
第六条:招聘员工时,严禁以任何名义扣押员工的身份证件,严禁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公司招聘的员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二)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证件(三)身体条件和文化程度符合行业特殊规定及岗位基本要求(四)专业技术人员经专业机构培训并持有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五)无犯罪记录,非涉案在逃人员或国家明令取缔的非法组织成员(六)员工一经录用,须办理《健康证》,持证方可上岗第八条:劳动者应保证提供的证件、证明等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并保证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同时存在劳动关系
对提供虚假证照信息;刻意隐瞒严重疾病者;参与邪教、散播反党反社会言论者;私藏管制刀具、枪支、雷管、炸药等危险物品者,一经查出即时辞退,构成犯罪条件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公司员工招募流程及聘用原则如下:(一)管理技术类岗位提前30日招聘,一般岗位提前15日招聘(二)招聘作业流程(详见下表一)(三)招募员工时,内部介绍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四)管理岗位原则上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并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第十条:招用劳动者时,人力资源部门严格依照《岗位职务说明书》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