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草稿)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行政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调配公用车辆:公司领导专车、公务用车(行政车)及各项目部车辆
第2章组织管理第3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指派专职驾驶员办理新车购进后交费、领牌、办证、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4条公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负责所有规定费用的缴纳
车辆资料应分类保管,保证资料齐全
第5条公司领导专车、公务车的年检、车辆保养维修、车辆保险、车辆事故处理等由办公室负责指派专职驾驶员办理,各项目部车辆由项目经理指派专人进行协同管理
第6条公务车应指定专人保管,公务车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不得将车辆交给非公司驾驶员或无证人员驾驶
确因工作需要需外借的,应经公司董事长或分管领导批准
第7条对专车、公务车、项目部车辆,办公室均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准确记录购置时间、地点、车辆价值、颜色、型号、发动机号码、排量、发票号码、调配的时间、使用人等;对需要报废的车辆,应办理相应报批手续,并做好财务核销等工作
第8条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可调配车辆的统一调度,负责组织司机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评工作
第3章用车原则第9条公司车辆调度,由办公室依据出行事由的重要性和公司领导批示1按以下顺序调派:1)、紧急性工作,经营性用车;2)、公司领导公务用车;3)、各项目生产用车;4)、职能部门公务用车
第10条总经理及常务副总专用车,未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11条生产用车优先
当生产用车与公务用车相冲突时,生产优先
第12条合并使用
各职能部门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办公室调派,合并使用
第13条客货分开
轿车车不得装载过重货物
第4章车辆使用程序第14条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如需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