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控制具体规范第2号--采购与付款(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公司加强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采购与付款,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公司外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以参照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在建立并实施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二)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三)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及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商品的验收等应有明确规定;(四)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和与客户的对账办法应当明确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请购与审批;(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
公司业务采购权应当尽量集中,实施集中或相对集中采购,或采取集中招标形式,以提高采购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成本和费用
第六条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第七条公司应当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