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产生的原因1、未成年人个人的主观因素未成年人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决定了其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一是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制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二是有的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家庭的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三是有的未成年人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一试的心理。四是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使其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2、不良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极为重要的。不良的家庭教育会使未成年人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良的人生观。在行动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是父母不和,经常吵架,给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伤害;二是家庭经济条件差,平时很少给孩子零花钱,造成未成年人去偷去抢;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之下造成孩子心理畸形;四是父母的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不良习惯;六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未成年人在这种不良的家庭环境中耳濡目染,极易被坏人所利用,走上犯罪的道路。3、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素质教育虽已实施多年,但不少学校仍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二是法制教育缺乏,很少给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普法教育;三是在具体教育中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盲目超越教育,忽视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而采取满堂灌的方式,结果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四是有些教师歧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教育”,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地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其身心健康;五是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校周末补课的要交补课费,有些学生家庭贫困无法参与补课,自认为低人一等,产生悲观情绪,形成畸形心理;六是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进行抑制;七是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情况缺乏全面、准确掌握;八是教师的教育方法缺乏科学性,有的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于流浪社会,在校生在这样的育人环境中学习,极易走上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