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规范公司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等非常规作业的作业程序和安全要求,降低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中涉及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1特殊作业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2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4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5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6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7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8坠落基准面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9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