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试行〕目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教学行政事务管理第三章教学方案管理第四章教学过程〔环节〕管理第五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第六章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第七章教师队伍管理第八章教学设施与经费管理第九章附那么第—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教学工作,规教学管理,适应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开展对职业教育改革与开展的需要,促进中职学校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的提高与办学特色的形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与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
2/71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具体情况,制定本规
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以本规为指导建立和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主体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德育为首,以提升学生职业素养为核心,为学生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的形成服务,为教师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和“双师型〞素质的提升服务,为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服务,为当地经济社会开展服务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以人为本、健全体系、改革创新、注重质量、提高效率,着重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并与各类教育沟通与衔接
第四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教学行政事务管理第五条教学管理机构学校应遵照精简高效、职责清楚、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那么,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
3/711、教学管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制
2、学校应设立教务管理部门、实训实习管理部门等中层教学管理机构;可设立教育教学督导部门、教育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培训管理部门等中层教学管理机构;规模较大的学校可设立由一个或几个相近的专业〔或课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