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与中小学行风评议实施企划方案汇编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推动学校艺术教育进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XX〕1号)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加强学校文化艺术教育,深化“大家唱、大家跳”活动,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育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求真、向善、尚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进展
二、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市第七届中小学艺术节组织委员会三、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幼儿)、音乐美术老师及艺术教育管理人员
四、活动分组本届艺术节分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四个组开展活动
五、活动内容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优秀论文和优质课评选,优秀文艺节目展评,优秀美术作品评选,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
六、评选及竞赛要求(一)优秀论文和优质课评选评选办法由市教科院制定
(二)优秀文艺节目展评1.文艺节目主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等类别
第1页共9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声乐节目包括合唱(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小合唱和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重唱等表演形式
器乐(西洋管弦乐、民乐、有声部的成套竖笛)包括合奏(40—60人)、小合奏(8人以内)、重奏等表演形式
舞蹈节目包括群舞(不超过36人)、三人舞、双人舞等形式
有特色的音乐剧、课本剧亦可参评
2.节目要反映新世纪、新校园、新生活
内容要健康向上,清楚明朗,反映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3.节目伴奏及指挥由学生或老师担任均可,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音乐剧、课本剧可适当延长)
4.各乡镇各组别限报1个节目参评,局直学校限报1个节目参加所在组别评选(市实验小学、一小、市实验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