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改错常见错误一、版头使用中的常见错误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注意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和签发人
1、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下行文),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上行文)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2、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
顺序是: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3、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
“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版头使用中的常见错误1、版头混用
将下行文版头用于上行文;使用“××文件”式样的版头用于向上级报告、请示工作、任免干部或批复等;使用不带“文件”字样的版头用于发布党的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或批转下级的重要报告、请示
2、使用非标准版头
使用设计或印刷不标准的版头
常见的是:格式不对、尺寸不标准、非红色印刷、发文机关字体不庄重等
3、使用没有版头的白纸印发文件发文字号中的常见错误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1、年号不全
如:将“1997”省略为“97”
2、括弧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