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1、目的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单位
3、术语、定义3
1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3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4、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4
1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目的25%
(每周2天)公司领导带班主要职责:4
1公司带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4
2公司带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4
3公司带班领导在当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项目部领导带班职责4
1项目部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4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