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
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1页共11页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2页共11页(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