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第六条、公司名称:河北诺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七条、公司住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潮白大街10号谊安工业园第八条、公司类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九条、金融类产品加工及制造、数字电视设备、网络宽带设备、电子电器设备(除前置许可项目)、电器控制开关、汽车电子装置及汽车关键零部件、导航及定位产品模块、无线通讯设备及数字电视产品用模块、电源管理系统、家用电子产品、监控与安防产品、基于网络产品及设备、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工厂自动化设备、线路板组件、仪器仪表、LED产品的设计、制造及自产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塑胶制品、电线电缆、办公用品、汽车用品、工艺品的销售;电子电器设备(除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维修;电子信息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刘新军:认缴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出资到位时间:2030年12月31日。股东:宁妍:认缴出资35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0%.出资到位时间:2030年12月31日。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三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人是公司的股东,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义务。第十六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自己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和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依法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七条、股东负有以下义务:(一)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八条、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