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未规定的,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清镇市职教城东区将军石路贵州省公共实训中心内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网络及计算机开发、数据收集录入、数据分析处理服务;接收相关机构委托从事银行外包(除金融业务)服务和保险事务代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缴款提醒通知业务;接受银行、电信部门委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逾期账户的提醒通知服务;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推广及欠款进行提醒、通知和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含呼叫中心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人才推荐、测评;承接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耗材的销售;信用卡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1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书面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五条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为:安徽壹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认缴期限安徽壹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货币10001002068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