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其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效果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分(子)公司及其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为中心,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五条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发展原则
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依法监察原则
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实事求是原则
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协调统一原则
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与服务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勤政监察与廉政监察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教育与奖惩相统一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第六条公司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纪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高管
第七条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