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选择活动,促进公平竞争,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领导干部招标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1―司本部开展的工程建设,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采购;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承包商选择活动
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条项目承包商选择方式包括招标、随机抽选、比选
第四条项目承包商选择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法、合规”的原则
(三)“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
(四)“兼顾效率”的原则
―2―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设立项目承包商选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行政办公室、财务资金部、战略投资部、产业经管部、资产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法务与风险控制部、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
第六条涉及部门及职责(一)涉及部门事项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助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办公装修、修缮工程等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资金部、战略投资部、法务与风险控制部监事会办公室投资项目战略投资部战略投资部法务与风险控制部、财务资金部监事会办公室信息工程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