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设备购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设备采购行为,遏止盲目采购、重复采购及违规采购行为,确保设备资产投资效益,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部、行政事业单位等,投入各种来源资金进行设备购置的采购行为均适应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备购置行为,是指因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购置设备的采购行为;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实行设备的更新换代所需购置设备的采购行为;行政管理部门及城区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和设备更新所需购置设备器械及专控设备的购置行为
第四条设备采购实行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与各单位自行购置相结合,大额批量的设备实行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原则
第五条对违规、违纪、违反设备采购规定程序和权限、不按本办法进行设备购置的采购行为,实行处罚制度
第二章设备采购的决策及组织机构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成立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机电、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一、审查设备采购计划并按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做出决策
二、对采购(招标)小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做出决策
三、对违反本办法,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
第七条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及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采购管理的主管部门,在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设备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需购设备单位提出的设备采购计划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提交设备采购委员会审查
二、对经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设备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组织采购活动
三、提交评审意见报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决策
第二章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第八条各单位在编制设备采购计划前,必须以投标文件、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