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管理制度编制部门:综合部文件编号:Q/ZZG04002-2015生效日期:2015年11月07日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版本/修改次第更改页次/章节编制/修改审核批准生效/修改日期新建殷俊奇编号:Q/ZZG04002-2015版本号A公务车管理制度修改次第01页次/总页数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结编号:Q/ZZG04002-2015版本号A公务车管理制度修改次第01页次/总页数2/5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其他公务用车,专车是指公司为特定部室或人员配备的专用车辆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三条公务车的使用范围:(一)公司领导的公务用车;(二)公司各部室的公务用车;(三)公司接待用车;(四)公司通勤车;(五)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用车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四条综合部负责车辆的日常调度、牌证管理、车辆里程统计、车辆保险、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车辆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的维护、检测工作由工程部负责
第五条公务车保管员由公司专职驾驶员或专车使用人担任,原则上车辆由保管员驾驶,特殊情况由综合部临时调派驾驶员
第六条公务车每车配备专用加油卡并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4),驾驶员凭加油卡加油,并在记录表进行相应填记,综合部定期汇总、核查,确实需现金加油的,应经用车人或调派人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条无出车任务时,车辆保管员应按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并将车辆钥匙交综合部保管
第八条公务车原则上不得外借,需外借的,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章车辆调派第九条公务用车实行调派单审批制度,用车人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1)并经审批后,由综合部合理安排用车计划,应急用车优先安排
第十条原则上用车人应提前半天预约用车,特殊情况下,采用其他方式批准用车的,用车人应及时补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