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方案与乡镇地质灾害防备预案汇编乡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方案为了加大国有种植业土地租赁金进收缴力度,依据《市法律规范国有种植业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国有农用地租赁金标准的批复》(州发改价格[20**]111号)、《关于市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执行标准的批复》(市发改价费字[20**]300号)、《市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进征收任务分配方案》(市国农清办[20**]1号)文件精神,根据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根据《市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任务分配方案》,我镇范围内由村组批准国有种植业用地共20宗,面积14424亩,依据《关于市国有农用地租赁金标准的批复》文件精神,每亩收取国有农用地租赁金110元,共计158.66万元全额上缴财政,并负责收回土地、废除合同,种植户承诺20**年不再耕种后,交市国有农用地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二、组织机构镇成立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的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2、组织指导全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讨论制定相应方案和措施。3、调查掌握全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情况。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肖家宝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成刚同志兼任。1、贯彻落实我镇关于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办法。2、收集、汇总辖区内国有种植业用地信息,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3、每三天向市农用地管理中心上报收费情况。三、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20**年10月20日——10月31日)1、国土资源所负责对辖区内国有种植业用地土地类型、权属、批准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2、国土资源所起草《镇国有种植用地租赁金收费通知》和《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催缴承诺书》。3、司法所负责对起草的文件进行司法审核。(二)实施阶段(20**年11月1日——12月25日)1、国土资源所负责向各农场下发《镇国有种植用地租赁金收费通知》和《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催缴承诺书》,并具体负责租赁金的收取工作。2、农经站负责开取收费票据,并全额上缴市财政。3、国土资源所负责收回土地、废除合同后,统一上交市国有农用地管理中心。4、对于逾期未缴费的农场,领导小组协调派出所、水管站、电力部门对其进行停水、停电等措施,并且不纳入20**年度配水计划。(三)总结阶段(20**年12月25日—12月31日)1、对我镇镇国有种植用地租赁金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市上相关部门。四、具体要求第2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土资源所作为征收工作的主要部门,一定要强化责任,确实掌握每宗土地的详细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征收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有序推动。2.密切配合,全力推动。坚持“周例会、日碰头”制度,及时通报进度,掌握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讨论解决下步工作措施。同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商,协同做好征收中各项工作。3.注重方法,提高实效。各村及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农场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大局利益的关系。对于逾期未缴费的,必须实行有效措施,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完成。第3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地质灾害防备预案主要发灾时段为5-9月,大面积、长时间、集中性降雨,是导致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因此,在降水时期,特别要加强预警工作,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责重如山,事关百姓安危,要仔细扎实地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安全。防灾对策措施如下:(一)加强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有序进行,避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镇党委政府决定调整充实镇地质灾害防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管理,负责防灾救灾中的日常事务。各村(居)发现异常,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领导小组在防灾救灾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村(居)成立了防灾应急领导组织,组建抢险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