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方案与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汇编乡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方案一、基本情况根据《市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任务分配方案》,我镇范围内由村组批准国有种植业用地共20宗,面积14424亩,依据《关于市国有农用地租赁金标准的批复》文件精神,每亩收取国有农用地租赁金110元,共计158
66万元全额上缴财政,并负责收回土地、废除合同,种植户承诺XX年不再耕种后,交市国有农用地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二、组织机构镇成立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的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2、组织指导全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讨论制定相应方案和措施
3、调查掌握全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肖家宝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成刚同志兼任
1、贯彻落实我镇关于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2、收集、汇总辖区内国有种植业用地信息,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
3、每三天向市农用地管理中心上报收费情况
第1页共8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XX年10月20日——10月31日)1、国土资源所负责对辖区内国有种植业用地土地类型、权属、批准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
2、国土资源所起草《镇国有种植用地租赁金收费通知》和《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催缴承诺书》
3、司法所负责对起草的文件进行司法审核
(二)实施阶段(XX年11月1日——12月25日)1、国土资源所负责向各农场下发《镇国有种植用地租赁金收费通知》和《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催缴承诺书》,并具体负责租赁金的收取工作
2、农经站负责开取收费票据,并全额上缴市财政
3、国土资源所负责收回土地、废除合同后,统一上交市国有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