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办法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促进我市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全面提升,结合推进“五城同创”、发展全域旅游等重点工作,根据盟委、行署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特制定我市“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乌兰浩特市规划建成区内所有单位、商户和个人
二、考核方式“门前三包”考核采取平时监控、督查通报、月末测评、年终汇总的方式进行
考核指标的分解、监控、测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
三、考核程序(一)每日进行“门前三包”督导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限时整改
(二)不定期会同新闻媒体、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发现问题予以曝光
(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带队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抽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四)利用商户微信群,实时通报,督促各单位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五)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验收评比,年末按比例纳入各单位(商户)考核总分数
(六)年末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四、考核内容及验收标准(一)责任区内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二)责任区内绿地、绿带、树木完好,无损坏、无侵占、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挂
(三)责任区内垃圾袋装入桶无外漏、无乱倒乱扔
(四)责任区内无占道加工、占道修理、地面无油渍污染
(五)责任区内无私自设置卷帘门、遮阳棚、空调机等构筑物
(六)责任区内无私圈乱占,无私搭乱建
(七)责任区内市政公共设施保存完好,无人为破坏卫生清洁
(八)责任区内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
(九)责任区内废品收购站内无废品堆积过高、超范围摆放,周边卫生清洁
(十)责任区内无乱贴、乱画、乱写、乱挂、乱堆物品,无随意跨店经营和乱泼乱倒现象,无流动商贩,无噪音扰民
(十一)责任区内牌匾广告规范设置,无一店多匾,无破损,无违章设置,光亮设施完好齐全
(十二)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人员主动签订“门前三包”
(十三)责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