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986-5-12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86,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
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
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
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