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光缆线路代维技术规范书光缆线路代维技术规范书第一部分光缆线路代维资源配置投入要求一、代维驻点设置1
市级代维管理部门设置(各专业合设):地市设立一个代维管理部门,有固定办公地点和仓库,设有固定电话、传真和宽带接入,并设有专人24小时电话值班;办公地点应安置在当地分公司附近
负责该地市其代维单位的维护管理工作和公司相关工作的接洽,及所在区域内的光缆线路巡检维护工作
县级代维驻点设置(各专业合设):根据维护范围和工作要求,在每一县级行政区域设立县级维护驻点
县级维护驻点按无线基站、光缆、固网接入网及集团客户合设,实现各专业综合维护管理
县级代维驻点有固定办公地点和仓库,设有固定电话和传真;办公地点安置在当地县公司附近
片区代维驻点设置(可各专业合设):达到一定维护数量的县区级行政区域除设置县级维护驻点外,片区代维驻地点设置方式如下:第一个片区代维驻地点:500-800皮长公里/县以内;(包含500,不包含800)第二个片区代维驻地点:800-1300皮长公里/县以内;(包含800,不包含1300)第三个片区代维驻地点:1300-1800皮长公里/县以内;(包含1300,不包含1800)以后更多驻地点的设置以此类推,每增加500皮长公里增加一个片区代维驻地点
(也可根据分公司要求结合网络状况进行驻点设置);驻点位置按光缆分布等级选择乡镇所在地设置固定办公地点和仓库或由分公司指定驻点位置;办公地点设有固定电话和传真负责该片区的光缆线路巡检维护工作
二、人员配置要求按照代维驻点所代维的光缆数量进行配置,干线光缆和城域网光缆每50皮长公里(如果同路由有多条个光缆,可以按一条光缆的皮长公里配备)配置一名线路巡检维护人员,每超过50皮长公里的,增设一名线路巡检维护人员;本地网光缆每100皮长公里配置一名线路第1页共19页附件一:光缆线路代维技术规范书巡检维护人员,每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