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仍然有效篇一:主债权合同无效时如何确保担保合同仍有效主债权合同无效时如何确保担保合同仍有效XX年09月02日周金龙:在审查银团贷款协议时,常常发现一些保证人出具的担保书中有这样约定:“不论因任何原因导致贷款协议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保证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仍应按本担保书载明的条件承担担保责任
如因保证人过错造成本担保书无效的,保证人应在担保的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而一些抵押合同中也有这样的约定:“如因非银团原因造成财产抵押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抵押人仍应依照本财产抵押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财产抵押合同所担保的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权机关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抵押人仍应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且此情形不受担保期间和诉讼时效的限制
”记载有类似内容的合同被签订后,法律效力如何,请法律专家予以解答
杨世军(农行法律专家组成员):关于上述问题,实质是指约定主债权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时,保证合同继续有效,保证人仍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在未知“担保书载明的条件”内容时,单就这一约定来说,是存在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的
我国《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物权法》第172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上述法规来看,担保合同主合同的关系是很明确的,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具有依附关系,通常情况下,担保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和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成立,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