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管理,提高使用率,明确各部门使用公司会议室的规定及申请使用流程,特制定此制度
二、定义本制度的会议室主要指的是弄楼会议室三、用途会议室用途:公司会议、部门会议、员工培训、员工工作面谈、招聘面试、客户接待以及适合在会议室举办的小型活动、竞赛活动等的场所,无特殊情况不可挪为它用
四、会议室使用规定1
会议室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对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2
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会议室时,需提前半天向行政人事部前台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准许后方可使用
临时性使用会议室,必须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3
使用原则:先申请,后使用
没有按规定申请的部门或个人,在没有冲突的情况下,补充相应手续后可使用;但如有冲突,必需礼让先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特殊情况下,经相互之间协商后可以调整使用顺序
但行政人事部不负责协商,由使用者自行协商;4
遇公司层级的紧急及重要的会议时,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1或个人,在不能调换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应先让公司层级的重要会议;5
部门及个人需在所预约的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
超过10分钟仍未到达会议室的,行政人事部有权对会议室的使用另作安排;6
部门及个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内使用完毕,不得超时使用
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需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如在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给其他部门或个人使用,超时使用的部门或个人必须离开该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7
任何部门或个人在使用会议室期间,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备设施并且安全使用
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私自移动设备
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8
会议室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带出会议室;9
会议室使用期间,使用部门或个人自行负责会议的模式安排、人员接待、会议记录等,但如有需求可申请由行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