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关于进一步落实某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
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根据全国、省、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除险保安”工作部署以及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落实责任,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件大事”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
强化属地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行政村为单位,以三层及以上、用作生产经营(包括出租,下同)、人员集聚、改建扩建(含装饰装修,下同)等四类房屋为重点,对行政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排查和整治,同步推进第三次全省城乡房屋调查登记、城乡危房解危三年行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一)全域覆盖
对全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整治,不论土地性质,不漏一幢一户,不留死角盲区
(二)突出重点
重点对旅游景区、民宿、农家乐、学校、医院、村文化礼堂、村委会等人员密集区域自建房进行排查,特别关注2000年以前建成的三层及以上、作用生产经营、人员集聚、改扩建等四类房屋
(三)动态清零
排查对象已列入第三次全县城乡房屋调查登记、城乡危房解危三年行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工作的,在工作部署上对房屋状况和数据信息再次进行核实
加快健全自建房安全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对排查中发现的危房,所在村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