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法学(非师范)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坚定的民主法治信念,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法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厚基础、宽口径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能够胜任国家立法、审判、检察、公安、司法等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能够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从事相关法律工作
二、人才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专门的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专门训练,培养运用法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当具备以下的素质和能力:1
具有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和道德素养,具备追求真理和维护正义的理想,崇尚宪法和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
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法律表达和法律应用等综合能力
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独立分析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等的能力,胜任审判、检察、法律服务等实务工作
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科学研究方法,熟悉我国最新的立法动态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研究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三、培养模式通识教育+专业教育-2-第一、二学年进行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夯实学生的基础,主要学习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第三、四学年进行专业教育及专业方向教育,按专业和专业方向分流,注重因材施教和差异化培养,主要学习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四、时间安排基本学制为4年,同时试行弹性学制(3~6年),允许提前1年毕业或延长毕业年限
经学校批准,学生可休学、修学创业、勤工俭学,但在校学习时间(含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