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湖南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方案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根据项目的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环境因素识别,本项目主要有以下六项环境因素需要实施控制:1、扬尘;2、噪声;3、废水;4、废弃物,为了保证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文明施工、科学环保”的顺利实现,特对重大环境因素制定如下控制措施:一、扬尘1、一般扬尘源有土方作业、细颗粒材料堆放、裸露的地表、车辆进出现场、现场搅拌站、易飞扬材料的运输、现场垃圾站、施工作业面及外脚手架等
2、扬尘控制标准现场目测无尘,主要运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严格执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
3、扬尘控制措施(1)工地大门出入口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可设宽度不小于出口处的车辆冲洗排水沟,对进出车辆的车轮进行冲刷,防止车辆带泥沙出场;(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料具场地要平整夯实,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绿化和美化;(3)现场料具存放整齐,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白灰、粉煤灰、袋装水泥等)要入库或严密封闭存放
(4)施工现场建立封闭式垃圾站,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严禁随意抛撒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5)本市中心城区(包括规划市区、回龙观和北苑北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城关镇地区和其它区域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以下简称“禁现”)
(6)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洒水等措施,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7)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不得超量装载,装运土方、砂石的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应低于槽帮上缘10至20公分;装运建筑渣土、垃圾不得超过槽帮上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