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是产品生产的重要技术手段,是公司的固定资产为使设备充分发挥其最大效能,完善设备管理制度,满足产品生产能力的需要和产品质量规定的要求,确保过程能力稳定,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设备的管理、购置、安装、使用、保养修理、检验、标识、报废处置及资料归档等内容
本细则适用于与产品生产和服务相关的所有设备管理第二章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三条生产安全部是公司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设备进行宏观管理
所管理的设备范围包括金切、锻压动力、起重、军工专用、电器、仪器仪表、试验等生产用、非生产用设备
同时负责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设备的合理使用,发挥应有的价值作用
第四条设备分口管理部门划分(一)动力设备由动力公司负责
(二)仪器、仪表、试验设备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按规定进行校验标定,并负责建档
(三)运输设备由供应运输公司负责
(四)计算机、软件、通信、影像等办公设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五)卫生医疗设备由人民医院负责
(六)其它设备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第五条各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对设备的管理,负责所管设备的维修、保养、润滑和精度检验及完好设备的评定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要设一名专(兼)职机电员,承担设备管理、监督、检查职能,指导班组和操作者正确使用、保养设备
第六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设备维修人员,随时检修、保养设备,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章设备的购置、安装与验证第七条设备购置应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产品特点和规格确定所需设备
其目的必须要满足产品能力和产品质量的需要,确保为生产和服务提供适宜的设备资源
第八条设备购置与大修,应根据市场预测以及生产计划和设备满足能力,每年末由使用单位向生产安全部提出申请,生产安全部进行汇总,编制年度技措(大修)计划,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
由相关实施单位组织落实,生产安全部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