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新建平面交叉口进口道规划红线宽度增加值和长度相交道路交叉口规划红线宽度增加值(m)进口道规划红线长度(m)展宽段长度(m)展宽渐变段长度(m)主干路次干路支路Ⅰ主干路次干路支路Ⅰ主干路次干路支路Ⅰ主—主交叉口10~15——80~120——30~50——主—次交叉口5~105~10—70~10050~70—20~4020~40—主—支交叉口3~5—3~550~70—30~4015~30—15~30次—次交叉口—5~1050~7015~30次—支交叉口—3~53~5—40~6030~40—15~3015~30支—支交叉口3~520~4015~304
9平面交叉口出口道规划红线应增宽3m,增宽长度视道路等级取60—80m,渐变段为30—50m,干路取上限,支路取下限
当相邻两交叉口之间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长度之和接近和超过两交叉口的距离时,应将本路段作一体化展宽
(强制)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进口道展宽段规划红线长度进口道展宽渐变段长度出入口距交叉口距离出口道展宽渐变段长度出口道展宽段规划红线长度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5
2进口道每条车道的宽度可较路段上略窄
内环线以内、新建及改建交叉口,一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3
0m;治理性交叉口,在用地受到限制的地方,一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2
内环线以外、新建及改建交叉口,一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3
25m;治理性交叉口,在用地受到限制的地方,一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3
交叉口范围内可不设路缘带
6交叉口出口道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新建及改建交叉口的出口道车道数应与上游各进口道同一信号相位流入的最大进口车道数相匹配,并按出口道总宽展宽;出口道每一车道宽不应小于3
5m;治理性交叉口,条件受限制时,出口车道数只可比上游进口道的直行车道数少一条;治理性交叉口出口道每一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
25m;(强制)2
出口道为干路,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