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模板,只针对住宅、公寓、写字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规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公寓;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楼梯间等;2、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1、户外墙面、屋面2、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