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田镇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镇学校教育的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马田镇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如下:一、轮岗交流原则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
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镇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我镇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
、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
、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③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④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⑥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
、不作为轮岗对象①中学、各小学(指中心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②凡男周岁、女周岁以下的(以当年月日为准)③中学紧缺科目专任教师
四、轮岗交流措施、自愿轮岗交流①鼓励优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中心校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年
②从年起,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
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男年满周岁,女年满周岁不受此项限制)③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学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④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资源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行条件评优晋级
、需要磨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