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2018修订一版本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化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完善薪酬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增强员工责任感、归属感,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所属各部门、生产车间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制度依据国家劳动人事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及劳动人事规定而制定
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3、实行一岗一薪、功效挂钩,绩效考核、浮动奖励的薪酬分配原则
员工工资与公司效益、所在部门和本岗位业绩挂钩
4、要坚持量才适用、德才兼备的人事管理原则
教育职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技术、提高技能、团结协作,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员工录用1、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向人事部书面提出申请,经人事部核查,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相关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技能、思想品德、健康状况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后自动变更为正式职工,特殊工种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特殊招聘人员,经理批准后可取消试用时间
4、试用期间由本部门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立即开展安全三级培训,员工录用确定工作岗位后,立即发放劳动保护,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5、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提供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一张;(5)其它必要的证件
6、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2)被判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