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2018修订一版本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化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完善薪酬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增强员工责任感、归属感,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所属各部门、生产车间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2、本制度依据国家劳动人事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及劳动人事规定而制定。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应依据本制度办理。3、实行一岗一薪、功效挂钩,绩效考核、浮动奖励的薪酬分配原则。员工工资与公司效益、所在部门和本岗位业绩挂钩。4、要坚持量才适用、德才兼备的人事管理原则。教育职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技术、提高技能、团结协作,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二、员工录用1、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向人事部书面提出申请,经人事部核查,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相关事宜。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技能、思想品德、健康状况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后自动变更为正式职工,特殊工种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特殊招聘人员,经理批准后可取消试用时间。4、试用期间由本部门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立即开展安全三级培训,员工录用确定工作岗位后,立即发放劳动保护,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5、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提供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一张;(5)其它必要的证件。6、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7、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8、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公司与员工必须遵守,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享受权利,并履行义务;公司依据劳动合同协调好与员工的劳动关系。9、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全面履行,以及合同当事人一方确有变换工种、职务、工作期限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10、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选厂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劳动教养的等,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补偿责任。11、试用期任意一段时间内,可提前3日提出辞退或辞职申请。12、员工工作安排,不受现行干部、工人身份限制。对经考核不适应担任管理、技术职务岗位的员工,可以解聘安排到操作服务岗位上工作;对经考核符合管理技术职务要求的操作服务岗位的员工,可以聘任到管理、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各类员工都可竞争上岗。13、员工有辞职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并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后方可结清薪酬离职。三、薪酬待遇1、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依照企业发展兼顾员工生活并逐步改善。2、员工的薪酬工资包括岗薪、绩效奖和其它奖励。3、岗薪以岗位贡献和责任大小核定,考虑技术含量、环境优劣、劳动强度和工序中重要程度。一岗一薪、易岗易薪。4、实行一岗三薪的管理模式,即每个岗位分初级岗薪、标准岗薪和高级岗薪三个级别,本次核定的岗薪为标准岗薪,级差为标准岗薪的5%。本岗位工作连续5年,考核合格岗薪直接晋级。5、员工的岗薪工资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绩效奖按月绩效奖考核分配办法执行。当月出勤不足20天扣发当月奖金,连续两个月出勤不满20天扣发绩效奖。月薪工资在次月10日左右发放,如遇特殊情况工资发放适当顺延。6、新招聘员工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