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名词解释(一)水闸工程指建在河道、湖泊、渠道、海堤上或水库岸边,具有挡水和泄(引)水功能的调节水位、控制流量的低水头水工建筑物。(二)泵站工程指由泵和其它机电设备、泵房以及进出水建筑物组成,建在河道、湖泊、渠道上或水库岸边,可以将低处的水提升到所需的高度,用于排水、灌溉、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等的水利工程。(三)堤防工程指沿江、河、湖、海等岸边或行洪区、分洪区、围垦区边缘修筑的挡水建筑物。(四)农村供水工程亦称村镇供水工程,指向广大农村的镇区、村庄等居民点和分散农户供水,以满足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日常用水需要为主的供水工程,主要包括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集中式供水指以村镇为单位,从水源集中取水,输水、净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系统,包括自建设施供水集中式供水工程为集中供水人口在人以上,且有输配水管网的供水工程。集中式供水工程包括城镇管网延伸工程、联村工程和单村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指除集中式供水工程以外的,单户或联户为单元的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主要包括分散供水井、引泉供水、雨水集蓄供水工程和无设施供水。(五)河道外用水河道外用水指用水户直接从水源(如河流、水库、湖泊、地下水等)提引或从供水企业输水管道中获取并用于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的水量。(六)经济社会用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大类: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包括农业用水(耕地灌溉用水、非耕地灌溉用水、畜禽用水)、工业用水(供水业、火核电业、高用水工业、一般工业)、建筑业用水及第三产业用水(住宿和餐饮业、其他第三产业);生态环境用水包括城镇环境用水和河湖补水。(七)毛用水量毛用水量指用水户从各种水源提引的并用于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的水量,包括从取水水源到进入该用水户之前的输水损失。对于用水户直接从河流、水库、湖泊、地下水等水源提引的水量,毛用水量按其水源取水口的水量计算;对于由供水企业供给水量的用水户,输水损失计入供水企业中,此时毛用水量等于净用水量,均按入户水表计量。(八)净用水量净用水量指用水户实际接收到并用于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的水量,不包括进入该用水户之前的输水损失。(九)河湖取水口河湖取水口是指利用取水工程从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上取水,向河道外供水(包括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用水)的取水口门。取水工程包括引水闸(涵)、引水渠道、管道、泵站等。(十)地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源地是指为满足人类对水资源需求而划定的地表水水源区域。包括河流型水源地和湖库型水源地、以及利用泉水作为水源的水源地。按供水方式可分为集中式水源地和分散式水源地。(十一)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国家制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般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设置准保护区。(十二)入河湖排污口指直接或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排放污水的排污口。(十三)水功能区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功能要求、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并执行相应质量标准的特定区域。水功能区一级区类别:水功能区分为水功能一级区和水功能二级区。水功能一级区分为保护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和保留区类。水功能区二级区类别:水功能二级区在一级区划定的开发利用区中划分,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类。污水分类:污水主要分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混合废污水三种情况。排放规律:指污水排放规律是连续排放还是间断排放,其中:“连续排放”是指常年不间断排放废污水入河湖的排污口;“间断排放”是指时断时续排放的排污口(包括季节性和昼夜间歇性的排污口)。(十四)基本农田是指人工修建的能抵御一般旱、涝等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