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甲方:xxxx乙方:xxxx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土建及装修施工、铺轨施工、设备安装、系统及动车调试期间行车、人身、设备设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根据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安全协议:一、安全范畴(一)轨行区的人身安全
(二)轨行区的车辆、设备安全
(三)处于甲方辖范围内的车站、区间、场段及其附属临时及永久管理区域内安全
(四)调试期间的其它各项安全事宜
二、协议期限:从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下次安全协议签订之时或另有安排时止
三、甲方在此期间的安全义务和责任:(一)负责对调试方、施工方的施工作业及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行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调试方、施工方安全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有权利叫停不规范的施工作业,并视情况提出安全整改建议
(二)负责组织其他单位配合调试、施工方的应急抢修工作
四、监理单位在此期间的安全义务和责任(一)负责动车调试期间对调试、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二)负责对调试、施工方的施工作业及设备安装、调试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检查调试、施工单位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配合组织其他单位配合调试、施工方的应急抢修工作
(四)调试、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监理有权要求调试、施工方停止其作业并责令整改,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五、调试、施工方在动车调试期间的义务和责任:(一)调试、施工方负责本方施工作业及设备安装、调试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和人身、设备及设施环境安全
(二)调试、施工方调试、施工期间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必须遵守《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相关要求
(三)协议执行期间,在调试、施工方安全管理范围内发生所有安全问题由调试、施工方负责
(四)因调试、施工方场地清理不净,导致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