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实施方案为巩固天保工程成果,合理利用人工商品林资源,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规范20XX年全县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及经营行为,确保我县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按规定、要求,健康有序地进行
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预下达我省20XX年天保工程区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的通知》、《云南省天保工程区20XX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方案》和楚雄州林业局《关于预下达天保工程区20XX年人工商品林采伐计划的通知》(楚林通〔20XX〕11号)、《关于下达20XX年天保工程区人工林商品性采伐计划的通知》(楚林通〔20XX〕51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对我县资源情况调查和分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省委两个9号文件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为依据,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森林的多重效能和森林资源的再生性,对人工商品用材林进行科学、合理、适度的采伐利用,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缓解社会对木材需求的压力,促进林业产业化体系的稳步发展,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
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双柏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天保工程区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双柏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的副县长郑汝华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为周、县林业局局长方永红担任
成员由林业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国税局、公安局、发改委、工商局、司法局、安监局、交通局、森林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局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天保工程区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
各乡镇和试点林场也必须成立采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的领导小组由乡镇长、分管林业的副乡镇长、乡镇纪委、财政所、林业站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兼任
乡镇长为本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