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XZ2014-01相机管理规定为规范数码相机的日常保管及借用与归还程序,防止相机损坏,提高相机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相机乃公司财产,借用相机是为宣传报道公司活动之用,禁止私用
文件编号:XZ2014-01一、相机的保管总经办相机负责人设置相机专用存放柜,对相机进行存放及保管
相机及配件有:相机包一个、佳能EOS600D相机一个、16G存储卡一个、相机电池一块、充电器一个、充电器电源线一根、数据线一根
二、数码相机的借用程序文件编号:XZ2014-01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相机时,由借用人填写《相机借用申请单》(附表1)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借用人持经签批的《相机借用申请单》至总经办借用相机
3、相机负责人在接到《相机借用申请单》后,将相机交借用人并对相机及配件状况进行确认
文件编号:XZ2014-014、借用人自得到借用许可并取得相机后,表明借用方已接受相机借用管理规定,借用责任即时生效
三、数码相机的归还程序1、借用部门使用完毕并将所拍摄的资料自行保存后,由借用人即时将相机及配件归还总经办,归还后相机内拍摄资料不予保留
文件编号:XZ2014-012、相机负责人收到借用人归还的相机时,须与归还人同时核对相机的品牌、型号、外观及配件等,并检查相机有无损坏
3、借用期间所发生的相机及其配件的损坏,可以维修的,由借用人负责即时送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借用人承担
相机及其配件损坏且无法维修或丢失的,借用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文件编号:XZ2014-014、相机无任何问题,借用人需在《相机借用申请单》上写明归还日期及时间栏并签字,相机负责人在相机完好情况栏写明相机使用情况并签字
四、相机负责人建立《相机使用情况登记表》(附表2),根据相机的借用情况即时予以更新,以供查询
五、借用人不得私自将相机转交其他部门,如因违反规定相机及配件有丢失或损坏将由最初借用人承担因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