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建立科学、实用的外国人才评估体系,注重能力、实绩和贡献,突出市场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市场需求导向(见外国高端人才公认职业成就认定标准说明,以下简称成就标准说明),综合运用计点积分制(见积分要素计分赋值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指导目录、劳动力市场测试和配额管理等,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A、B、C三类,按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一、外国高端人才(A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高端人才,符合国家引进外国人才重点和目录及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A类,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
(一)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经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或备案同意的副省级以上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引进计划(见成就标准说明1)的入选者
(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1
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以下奖项获得者: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1—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著名建筑奖(见成就标准说明2);著名工业设计奖(见成就标准说明3)
各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知名学术机构(见成就标准说明4)和科教类国际组织委员、会员、理事的
各国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负责人、高级研究员
各国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成员
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JCR一、二区)正、副总编和高级会员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发表论文3篇
曾任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以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