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内训提纲主讲人:刘怀勤二0一六年九月2《合同法》之一般规定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主体平等原则;合同自由(自愿)原则;合同权利义务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合同严守原则鼓励交易原则4合同自由原则1.合同订立方面2.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3.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4.合同解除方面5.违约责任方面5诚实信用原则1.合同订立阶段2.合同订立以后到履行前3.合同的履行阶段4.合同解除5.合同终止以后的保密和忠实义务6.合同的解释6鼓励交易原则1.无效合同的范围界定2.严格区分无效与可撤销3.严格区分无效与效力待定4.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5.合同形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6.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7.规定了合同解释制度7《合同法》之合同的订立8合同的主体资格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9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推定形式)10合同的书面形式1、合同书形式2、合同的确认书3、关于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11合同的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与诉讼)12订立合同的三个典型行为要约邀请要约承诺13要约邀请的概括和列举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14要约的定义要约的4项标准(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的意思表示;(2)发出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具体、确定;(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4)要约必须经送达到对方。要约与要约邀请在效力上的区别15要约的生效1、到达主义与到达的情况(1)真正到达了受约人(2)到达代理人;(3)通过公告的形式(4)通过计算机形式2、要约的效力(1)对要约人讲,其负担不得擅自撤销、变更、废止的义务;(2)受要约人的权利原则与强制缔约例外。16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17承诺的方式1、常见的通知方式2、通过行为的承诺18承诺期限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2、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19合同的成立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例外情况(现行法的漏洞):(1)实践合同,还要交付实物,合同才成立;(2)合同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合同成立是批准之日,不是承活生效之日。20要约与承诺的镜像原则对我发出的要约是否有实质性变更呢?这个价格太高了!21合同的成立的时间和地点22欠缺一定形式的合同成立判断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3格式条款订合同时没有和我们商量啊!!24格式条款的定义及其内容的确定Kodak柯达快速彩色请注意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同类同量胶卷。25无效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26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合同未成立,或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时,才会涉及缔约上的过失责任。27案例(缔约上的过失责任)M与L公司是竞争对手,H公司是M、L两家公司竞争产品的潜在客户。M公司本无意与H公司合作,但为了限制L公司的订单,在其与H的谈判过程中,M向H允诺如果H不与L公司订立产品采购合同,则M与H订立合作合同。H公司信赖M公司的允诺而未与L公司订立采购合同,但M最终拒绝与H订约而使H公司遭受损失。28缔约上的过失责任的含义1、~,指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