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收方、经济签证执行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一、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的原则:(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2)因业主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发生设计变更:(1)对于设计单位及业主单位复审图纸发现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后由设计单位直接给出设计变更,经业主方工程技术部签字认可后,发经营部及项目部,后由业主方项目部下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2)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发现的设计问题,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部、业主单位项目部
监理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业主单位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部、经营部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由工程技术部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成果在一周内提供(视变更量大小而定);(3)设计变更出具后,由业主单位项目部下发监理单位及相关施工单位
3、因业主单位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1)经本公司内部变更认定程序后,由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2)设计变更出具后,由业主单位项目部下发监理单位及相关施工单位
二、现场技术核定单:1、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原则:对设计外观及功能性没有影响的前提下,凡属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变更均应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
2、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程序:由施工单位提起现场技术核定单(4份),(技术环节应事前得到工程技术部认可),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共同现场核定确认
3、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国家业主工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现场技术核定单涉及内容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
5、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规定:业主单位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部及成本部专业责任人,必须现场共同核定认可,并按制度要求逐级审批
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