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制度1
在信源接入时要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2
对以虚拟主机方式接入的单位,系统要做好用户权限设定工作,不能开放其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目录的操作权限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存档
对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不得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发现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1、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2、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3、对在BBS公告板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
4、一旦在本信息港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为促进公司网站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