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物资计划、采购供应、仓储、物资统计等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物资供应管理符合工程质量、社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规章和标准,以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管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电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行“统一采购、公开招标、多方监督”的采购原则和“集中供应、分层管理”的物资供应管理方式
第四条本规则由0制定,适用于公司物资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0物资业务管理机构为物资分公司
第六条物资分公司职责:1、贯彻执行各项物资管理规定;2、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岗位责任制度;3、按照公司生产、工程计划,负责实施公司主要物资的招标采购、物资供应、推荐厂家以及询价活动,并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
4、负责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市政府(城建部门)投资建设的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大修技改工程、农网工程、营销计量工程、备品配件、通讯、保卫、办公用具、零星材料等(省公司招标的除外)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5、按公司劳保规定,采购发放公司员工劳保福利用品
6、负责实施物资验收、进货检验、搬运、贮存、发放工作;7、负责公司物资节约、节能、统计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物资供应的有关服务工作
9、负责公司物资调剂、串换和多余积压物资的处理
10、负责公司上报省公司物资招投标计划,并参与省公司组织的物资招投标
第七条物资工作纪律:1、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物资采购活动必须由物资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实施,非物资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参与或介入物资采购活动
3、严格执行公司物资采购原则,维护正常的物资供应管理秩序
4、严格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不准擅自提高材料单价
5、严禁采购、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