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单项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协议甲方:湖南省盛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满足甲方建设昭山示范区金山大道道路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桥梁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协议
第一条工程内容1
1工程名称:昭山示范区金山大道道路项目桥梁工程1
2工程地点:昭山示范区金山路1
3工程承包内容:金山路K0+445桥梁(包括桩基础、破桩头,预制安装T梁板梁)、混凝土结构(桥台、盖梁、系梁、桥墩、耳墙、支座垫石、伸缩缝砼、桥头搭板)、钢绞线张拉、绞缝、支座安装等的所有涉及该处桥梁的一切分项工程(不含桥梁装饰、栏杆)
基础、承台、墩身、盖梁、台背填土、墙体、制梁、架梁,铺装,挖基,防水,排水,场地清运,砼灌注,石料衬砌,钢筋加工,附属工程等项目
第二条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1)本协议书及附件;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国家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7)图纸;8)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工期3
1工期:90日历天3
2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08日3
3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12月07日正式开工日期:以业主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3000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协议价格的10%;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1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