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遏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11号)和《烟台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鲁教基字[2018]11号文件的通知》(烟教发[2018]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分类治理行业乱象,规范办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主要任务(一)治理行业乱象主要规范治理:1
无证无照实际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教育培训等相关内容,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实际从事教育培训经营活动的机构
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规范办学行为主要规范治理:1
办学方向、教学内容、办学行为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混乱,提供虚假资质、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抽逃办学资金、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开展语文、数学等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三)消除安全隐患主要对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房屋建筑质量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上述三类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格整改,直至停止办学
三、职责分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以市政府联系教育工作的副主任牵头的“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3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治理小组”),市教体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