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长内容摘要:本文从教师的职责边界概念入手,指出教师职责是有边界的及其边界不清的表现,探讨教师职责边界的重要性和边界不清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关键词:中小学教师教师职责职责边界四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共同抗震救灾。就在此时,发出了不和谐的声音,一四川教师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弃学生不顾,第一个跑出了教室,并在自己的博客上声称:“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这些话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上炸开了锅。“范跑跑”因此而得名,引起了人民对教师职责的大讨论。为此,教育部还专门修改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第三条“热爱学生”中规定教师要“保护学生安全”。无独有偶,2008年6月12日,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的两名学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此事又引起了网友对人民教师职责的极为关注。2008年7月,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董标教授,组织了部分教育硕士就此问题展开了大讨论,更是把这一问题引上了高潮。那么,教师的职业边界是什么?教师的职责究竟有没有边界?如果有,这条边界在哪里①]由谁来界定这个边界?又如何界定?本文不揣深浅,对本问题进行探讨。一、教师应树立边界意识1.关于教师职责边界的几组概念:“教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师是泛指传授知识、经验的人,狭义的教师系指受过专门教育和训练的人,并在教育(学校)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在这里,教师是指在中小学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中小学教师。职责是指职务和责任,教师的职责是指在中小学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职务和责任。古时候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也(韩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于人民到教育事业。”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社会,我国人民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把全体学生都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师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教学、思想品德教育和关心学生的健康。边界原是指国家和国家之间、地区和地区之间、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界线。教师的职责边界是指中小学教师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也就是说哪些是中小学教师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中小学教师能做到什么,不能做到什么;什么是重点,什么不是重点;什么事能应对,什么事不能应对……凡是教师分内事都是教师的职责边界内的事,否则,就是边界外的事。职责是有界限的,所以,教师的职责边界当然也应当是存在的。2.教师的责任究竟有没有边界有人说教师越来越难当了,这是因为,教师一方面承担了许多不该承担的职责,另一方面又承担了因超出职责边界以外而无法做好的事务所引起的心理焦虑,甚至神经衰弱的后果。一般来说,教师在承担着正常的教学任务,还有教育教学科研任务,甚至还要承担教育教学以外的繁琐事务,小的有学生的“交友过密”、座位的安排,大的如学生打架、盗窃,甚至学生的睡觉、吃饭、收费、保险……样样都离不开教师。与此同时,有些教师有意无意地陷入“超出职责边界”的泥潭而无法自拔,坚守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的教育“万能论”信条,以这个信条不断参照工作,总是怀疑自己哪里做得不对,于是挣扎着用仅有的几招加大工作的力度,用尽一切办法,力图使学生朝着期待的方向发展。这不但使得教师无法做好自己到本职工作,完不成任务,往往还会引起教师的心理焦虑,甚至神经衰弱。往往会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工作被无限扩大了,责任已经越来越多了,以至失去了边界。因此,大家深感教师的不易。科学研究是有边界的,也就说有研究对象的。研究对象是构成一门独立学科的根据。任何一门独立的学科,都有它的特定的研究对象。只要有研究对象,就构成了一门独立的学科。毛泽东同志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所...